高雄市政府中華民國113年2月5日高市府人考字第11330123300號 書函

承辦單位:人事處考訓科

主旨: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(以下簡稱人事總處)修正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&A」(113年1月修訂版)及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&A(圖卡版)」(113年1月)案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人事總處113年1月26日總處培字第1133021339號函辦理。

二、檢附前開人事總處原函影本1份供參,另旨揭Q&A及圖卡版資料業公告於本府人事處iKPD差勤獎懲專區/差勤專區/天然災害專區,請自行下載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