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行政院112年5月25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68411號 函

附件:如說明

主旨:修正「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」第四點、第五點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檢送修正「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」第四點、第五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