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00115833號函辦理。
二、參加對象:
(一)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(包括:校長、主任、組長、教師與兼代課教師)。
(二)如有餘額開放其他公私立高中及代理代課教師參加。
(三)本系列講座不開放與不接受現場報名,並請勿偕同未經報名審核之同事朋友前來,以尊重講師與現場學員之權益。
三、辦理內容及報名方式:詳如實施計畫,惟因應疫情,各場次採線上或實體辦理,視疫情狀況機動調整。
四、差勤:
(一)本案講座及參加人員准予公假登記,惟課務自理,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。
(二)參加人員准予公假登記,研習時間如逢假日,請依規定於一年內覈實補休(課務自理)。

五、聯絡人:國中輔導員廖蕙蘭專任輔導員(egmo0402@yahoo.com.tw)、國小輔導員鄭儒因專任輔導員(clancy8089@gmail.com),聯絡電話:07-3590116分機231、232。
六、防疫時期,請參加人員配合相關防疫工作;進入校園及教室務必戴口罩、勤洗手。若有相關病徵或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之旅遊警示國家入境(含轉機)者,請與聯絡人聯繫請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