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人穿越道路安全規則:
(一)過馬路時應走行人穿越道(枕木紋或斑馬紋行穿線),不從路段中或車陣中直接穿越。
(二)道路中劃設有雙黃線(分向限制線)、分隔島、護欄、三快車道以上之路段,行人禁止穿越。
(三)過馬路時不奔跑、不聊天、不嬉戲,應左右擺頭仔細察看,確認無來車再通過。
(四)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3款,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,處新臺幣500元罰鍰(未滿14歲得處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)。